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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同缴费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?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多少养老金?

社保知识,小龙虾每日分享第249期,欢迎关注!

前言

视同缴费是很多职场人士关心的话题,很多人一知半解,也有很多疑惑。

为什么会有视同缴费年限?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?视同缴费年限如何影响养老金?

今天【小龙虾】来和大家逐一解释这个问题。

一、为什么会有视同缴费年限

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,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是在2014年。

2014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参加社保,2014年以前退休人员不用参保,但是正常享受退休待遇。

很多人觉得不公平,实际上这类群体在单位发放薪资之前已经缴纳一部分金额进入国库,只是没有通过后面统一的社保通口。说没有缴纳其实是不对的。

因此对于社保政策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而言,就会存在一个视同缴费年限。

举个例子:张某某2000年10月参加工作,2014年10月开始缴纳社保,对于其2000年至2014年的时间,就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。

同样的道理,企业人员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工作,改革后退休也使用。不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1991年至1996年期间,而不是固定的某一年,各省份时间不一致。

二、视同缴费时间如何认定

并不是说在制度改革前工作就有视同缴费年限,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还是非常严格的。

只有连续工龄才可以被认定成为视同缴费年限。

而所谓的连续工龄也不是大家狭义的以为连续参加工作的时间。

连续工龄只有集体企业、国有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才有。

这里有2个限制条件,一个是单位性质,一个是人员性质。

单位限制条件是由于只有集体、国有、机关事业单位当时会缴纳一定金额进入国库,这类单位的退休人员才会有养老金发放。

如果是个人经营,并没有上缴国库金额 ,自然也就不存在连续工龄。

人员性质,简单地说必须是正式工、固定工,而不是临时工、合同工。这方面在社保认定的时候是最严格的,性质认定需要档案中当时的招工表

三、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过渡性养老金

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为例说明,企业退休人员道理一样。

一般人员养老金=个人账户养老金+统筹账户养老金。

假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张某某,1975年参加工作,2014年12月退休,实际参加社保2个月,计算其养老金个人账户的时候仅仅只有几元钱,很明显不合适。

于是国家规定,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,养老金多一个过渡性养老金。

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养老金=个人账户养老金+统筹账户养老金+过渡性养老金。

过渡性养老金=社平工资×视同缴费年限×视同缴费指数×过渡系数。

过渡系数一般在1%至1.4%之间,视同缴费指数各地千差万别。有的省份固定使用1,比如上海北京;有的省份按照实际缴费指数执行,比如山东;有的省份按照岗位、级别等因素确定,总之非常复杂。

通过过渡性养老金,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比较低的人员是一个强力的补充。

提醒:如果类似山东按照实际缴费指数执行,建议后期提高缴费基数,这样养老金会增加很多。如果是按照岗位职级确认,建议尽快提高自己的职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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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云南